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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2018年全省文化馆
业务技能比赛决赛的通知
各市文广新局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加快构建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,提升群众文艺创作能力,进一步提高全省文化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,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效能,在各地前段选拔和初赛工作的基础上,经研究,决定于11月中下旬(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)在全省文化馆系统开展文化馆从业人员业务技能比赛决赛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赛人员
1.参赛对象为各市、县文化馆在职相关从业人员(含聘用一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),年龄在45岁以下。
2.各市初赛完,于11月1日前分别报送音乐、舞蹈、戏剧、曲艺四个专业门类前2名,领队1名,届时到省文化馆参加决赛。
二、比赛方式
决赛由山东省文化馆负责组织实施,采取现场比赛的方式进行。通过组织专家现场评分,对舞蹈、音乐、戏剧、曲艺四个门类参赛选手进行评奖,每个门类分别评出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决赛过程将在山东省文化馆官方网站进行网络直播。
三、比赛内容
本次技能大赛决赛的比赛内容主要为知识问答和作品表演两部分。其中知识问答占20%,作品表演占80%(新创作品加1-5分);
评分办法为:知识问答采用闭卷答题,答题时间1小时;作品创作表演设专家评委,进行现场打分,现场亮分,保证比赛的公平、公开、公正。
四、工作要求
此次比赛是提高全省群文业务人员技能,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,请各市文广新局高度重视,认真做好技能大赛的组织选拔、推荐工作。按要求将进入决赛的四个门类名单由各市文广新局加盖单位公章后,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到山东省文化馆辅导培训部。不接受个人报名。
联系人:李彩鹏 电话:0531—81300609 13884986529
电子邮箱:sysgpxb@163com
通讯地址: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
邮 编:250014
特此通知。
附件:1.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报送表
2.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内容和评分标准
山东省文化厅
2018年10月8日
附件1
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决赛报送表
填报单位: 市文广新局(加盖公章)
序号
姓名
性别
年龄
技术职称
单位
联系方式
参赛类别
参赛剧目
1
2
3
4
5
6
7
8
请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报送表(电子档)报送至山东省文化馆辅导培训部,邮箱sysgpxb@163.com。新创作品请在参赛剧目后标注:(新创)
附件2
山东省2018年度文化馆业务技能大赛
决赛内容和评分标准
一、知识问答(100分):公共文化服务基础知识
1. 题型包括:单选题、多选题、判断题
2. 参考资料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》
《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标准》
《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》 (鲁办发〔2015〕25号)
《山东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(2015-2020年)》
《艺术学概论》彭吉象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
《全民艺术普及:文化馆的责任与使命》中国文化馆协会主编,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5
《文化站长业务手册》山东友谊出版社2010
二、作品表演(100分)
1.音乐类:
由选手现场演奏或演唱一首完整的音乐作品,一首歌曲,能充分表现自身专业特长,自备伴奏音乐,限时6分钟内。
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,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—5分。
2.舞蹈类:
自备舞蹈剧目片段或舞蹈组合表演(中国古典舞、民族民间舞、芭蕾舞、现代舞、拉丁舞均可),自备音乐,mp3格式,限时6分钟内。
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,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—5分。
3.戏剧类:
由参赛者主演一个戏剧作品(其他参演者可组织辖区表演爱好者参与),时间不超过12分钟。
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,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—5分。
4.曲艺类:
由参赛者主演的一个曲艺作品(其他参演者可组织辖区表演爱好者参与),时间不超过10分钟。
鼓励新创文艺作品参加,2016年以后新创作的作品加1—5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