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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 优秀文艺作品评奖通知

发布时间:2021-03-03    浏览次数:16213

 

山东省群众文化学会

2021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

优秀文艺作品评奖通知

2021年,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,是“十四五”开局之年,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就此开启。站在“两个100” 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,更需要发挥文化精神的支撑作用,通过 优秀的文艺作品,激发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,坚定文化自信,将伟 大时代脉络谱入人心。为全面落实2021年全国、全省文化和旅游 工作部署要求,组织引领群文从业者积极创作,以优秀的文艺作品, 展现人民群众朝气蓬勃、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,为党的百年华诞营 造良好氛围,肩负起“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" 的使命任务,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继承革命文化,发展社 会主义先进文化,为建设文化强国、文化强省作出应有贡献。山东 省群众文化学会将继续举办2021年度山东省群众文化优秀文艺作 品评奖活动。重点围绕2021年建党100周年的重大时间节点以丰 富的体裁展现百年中国巨变、人民风貌;美丽乡村建设;深入挖掘 红色文化资源,展示红色精神在新时代的传承弘扬;聚焦地域性传 统文化积淀,弘扬传统文化和美德。学会将聘请省内专家评出一、 二、三等奖,颁发获奖证书,获奖作品将择优在《群众艺术》刊物 上刊登;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联络员,颁发证书。

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作品组织

请各市级文化(艺术)馆、群众文化学会接到通知后,尽可能 将通知下发覆盖所管辖区域内,积极组织业务人员和热心创作的文 艺爱好者进行创作,早着手多修改,争取打造一批视角新颖、有趣 有意、高水准的成熟作品。各市地请指定专人负责,每市限报50 篇,附上报统计表统一汇总、寄送。由于数量限制,市馆可先对作 品进行预选,择优报送。不接受个人报送,请作者与当地市馆联系, 逐级报送。

作品要求

一) 必须为原创、近期创作的,未在《群众艺术》刊物上发 表过的作品。

二) 参评作品体裁不限,各类戏剧、曲艺作品、歌词、歌曲、 文学作品均可,提倡传统曲艺体裁创作。

三) 作品内容具有时代气息,富有地域特色,视角新颖,展 现新时代新风采;或是取材自传统剧目、历史典故,以古喻今。

四) 格式规范,语言生活化,注明作品体裁及作者单位。小 戏最好为独幕,矛盾冲突集中,人物3人至5人,字数不超过8000 字为宜。文学作品字数在10000字以内。歌曲为标准软件排版稿, 不接受手写曲谱。

五) 每篇作品作者署名不得超过2人。

六) 同一作者限报作品一篇,多报者不予评奖。

七) 严禁抄袭作品参评。

以上具体要求,请作者留意,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品,将不予 评奖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 参评作品请以规范格式A4纸打印装订,标题用三号黑体, 内文用四号宋体,一式两份。

2 各市请指定专人负责,附上报统计表统一汇总、寄送。来 稿请于信封右下角注明“作品评奖”。于2021531日以前邮 寄至济南市经十一路14号山东省文化馆调研编辑部收,谢绝寄给 个人。邮编:250014,电话:0531-81300626,并发送电子版至电 子邮箱 qzysl957@126. como

市馆统一上报省群众文化学会,结稿时间:4月26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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